印赛组〔2022〕04号:第八届大赛装订工大赛竞赛规则和技术纲要
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文件
印赛组〔2022〕04 号
第八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装订工竞赛规则和技术纲要
第八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由国家新闻出版署、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部主办,中国印刷技术协会承办,第八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 赛装订工工种全国决赛由深圳精密达智能机器有限公司协办,靖江市金马 胶粘制品制造有限公司支持。
主办单位共同组建第八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(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),组委会下设秘书处(设在中国印刷技术协会)、技术工作委员会(评判委员会、专家委员会)、监审组,中国印刷技术协会牵头成立竞赛执行委员会,下设装订工竞赛工作组。决赛现场由竞赛执行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。设总指挥(由竞赛执行委员会副主任担任)1 人、副总指挥若干人;裁判长 1 人,副裁判长若干人;监审员 2 人。总指挥负责本轮决赛全部领导工作,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工作。裁判长负责全权处理赛场的竞赛、监考等有关竞赛技术工作,副裁判长协助裁判长的工作。监审员负责大赛决赛期间抽签、执裁、评判等全程监审及争议仲裁等工作。
技术工作委员会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,总结参考前七届大赛经验, 结合行业相关的新知识、新技能,制定第八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装订工竞赛规则和技术纲要。
竞赛规则
一、参赛规则
(一)职工组
1. 报名参赛者为从事装订工作的技能操作人员,不受学历和职务的限制。
2. 已获得“中华技能大奖”和“全国技术能手”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加大赛。
3. 报名参赛者应分别具有装订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三级(含三级)以上水平或具有担任五年以上机长(含五年)从业经历,方可报名参赛。
4. 报名参赛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爱岗敬业,锐意进取,刻苦钻研技术,勇于创新。
(二)学生组
1. 报名参赛者为设有印刷专业院校的在校学生(含应届毕业生)。
2. 报名参赛学生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刻苦学习、 钻研技术、成绩优良。
二、抽签规则
(一)理论知识竞赛
参赛选手按报到顺序抽取准考证,参赛座位号按准考证号编码排序。
(二)实际操作竞赛 1.职工组、学生组分别抽签;
2. 各赛区派一位领队(或选手代表)抽签,按照抽中的号码由小到大决定各赛区上机竞赛顺序;
3. 各赛区选手参赛顺序,按照准考证号由小到大决定上机竞赛顺序。
三、赛场规则
(一)理论知识竞赛
1. 参赛选手必须佩带准考证件,按考试时间提前 30 分钟可以进入指定考场,按指定座位就座,并接受监考人员检查;
2. 迟到 30 分钟者,取消竞赛资格;竞赛开始 30 分钟后,选手方可交卷离开考场;
3. 参赛选手进入考场时,除按大赛技术文件规定携带考试用品外,不准携带其他资料、通讯工具;
4. 选手在考试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座位,如遇有特殊情况,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后特殊处理;
5. 参赛选手在考试过程中,如遇问题,需举手向监考人员提问;
6. 参赛选手在考场内不得发生交头接耳、偷看、暗示等作弊行为和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;
7. 参赛选手只准在本人所在机位答题,未经监考裁判员允许,中途不准更换机位;
8. 考试在规定时间结束时,选手应立刻停止答卷,起立待监考裁判员确认提交后,方可离开考场,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考试时间;
9.保持考场安静,不得大声喧哗或吸烟。
(二)实际操作竞赛
1. 参赛选手必须佩带准考证件,务必按时到达指定竞赛场地参赛,并接受裁判员的检查;
2. 参赛选手进入赛场时,除按大赛技术文件规定携带比赛用品外,严禁携带其它技术资料、工具书、通讯工具进入竞赛场地;
3. 如在竞赛过程中因为设备故障等问题导致选手中断竞赛,应由监考裁判员向裁判长请示确认原因,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作出决定;
4. 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竞赛场地,如遇有特殊情况,须经监考裁判员同意后特殊处理;
5. 竞赛在规定时间结束时,参赛选手应立刻停止操作,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,随后进行相关的清理工作,经监考裁判员检查许可后, 参赛选手方可离开竞赛场地;
6. 参赛人员应爱护竞赛场所的仪器设备,并自觉维护竞赛场所的环境卫生,操作设备应谨慎,不得触动非竞赛用仪器设备;
7. 竞赛过程中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者,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;
8. 保持赛场安静,不得大声喧哗,禁止在考试区域内吸烟。
四、裁判规则
(一)遵守裁判职业道德,严格履行工作职责;
(二)服从裁判长的领导。积极认真地做好比赛裁判工作;
(三)坚守岗位,不迟到早退,无特殊情况不得在竞赛期间请假;
(四)裁判员必须佩戴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统一制作的裁判员胸牌,仪表整洁,举止文明礼貌,接受监审人员的监督;
(五)在比赛前需要熟悉、掌握本次比赛考核的工种、项目、内容、要求及其他相关内容,做好赛场场地、器械、设备、材料的检验、检测和确认工作;
(六)现场裁判在开考前,应查验参赛选手的身份证和准考证,是否与应考人、应考工种符合,并向选手宣读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严格遵守大赛时间,不得擅自提前或延长;
(七)严格执行考场纪律,及时制止选手的违纪行为;
(八)严格执行大赛规则,不得向参赛选手暗示或解答与竞赛有关的内容;
(九)按照大赛规定、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进行评分,不得与其他裁判员相互商量,做到公平、公正、真实、准确;
(十)大赛组委会正式宣布成绩和名次前,裁判员不得私自与参赛选手或赛区代表队联系,不得透露任何与竞赛有关情况;
(十一)保守大赛试题等竞赛秘密,严肃赛场纪律;
(十二)裁判员要提醒选手注意操作安全,对于选手的违规操作或有可能引发人身伤害、设备损坏等事故的操作,应立即制止并向现场负责人报告;
(十三)竞赛过程中如出现任何问题或异议,服从裁判长裁决。
五、申诉及仲裁规则
(一)参赛选手对不符合大赛规则规定的设备、检测、评判以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,均可提出申诉。
(二)参赛选手申诉均须通过所在代表队领队,须在决赛期间以书面形式向监审组提出,由监审组进行裁决。
(三)监审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,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,否则按弃权处理。
六、其他
(一)本规则为大赛决赛规则,初赛可参照此规则执行。
(二)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。
技术纲要
一、竞赛项目
工 种:装订工
分 组:职工组、学生组
依 据:《印后制作员》国家职业技能标准(装订工部分) 地 点:深圳精密达智能机器有限公司
硬件要求:职工组:Cambridge-12000 胶订联动机学生组:Superbinder-200E 胶订机
环境要求:符合装订生产标准的室内。
二、竞赛内容
以《印后制作员》国家职业技能标准(装订工部分)为命题依据,职工组竞赛内容要求包括技师以及技师以下所有低级别的要求,学生组竞赛内容要求包括高级工以及高级工以下所有低级别的要求。竞赛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部分,竞赛采用闭卷考试方法进行。
(一)理论知识竞赛
理论知识:印后设计基础知识,印刷基础知识,印后起源发展基础知
识,印后工艺基础知识,书刊装订加工基础知识,成帖工序流程及基本要求,成册工艺流程及基本要求,裁切知识,折页知识,配页知识,锁线知识,骑马订设备结构工作原理及性能,无线胶粘订设备结构工作原理及性能,精装设备结构工作原理及性能,数字印后加工基础知识,装订材料与适性,印后加工质量管理与检测,装订电气基础知识,装订机械基础知识, 装订设备维护保养知识,安全生产和环保知识,相关法律法规知识。
理论考试竞赛(机考)时长为 1 小时,分三种题型:判断题(40 分、
0.5 分/题),单项选择题(40 分,0.5 分/题)、多项选择题(20 分,1 分/题)。
参考教材:《印后装订技术》,沈国荣、姜婷婷编著,文化发展出版社2022 年 4 月出版。
(二)实际操作竞赛
实际操作分为四个模块,竞赛时长为 1 小时 40 分钟。1.职工组
(1) 模块一:胶订联动机操作(60 分钟,70 分)
技能要求:审读考核项目单(生产任务单),检查设备是否正常、工具是否齐全,正确进行配页机储帖台(4 帖、采用 1:2 配比输帖)规矩、厚薄检测装置调整,正确进行胶订机进本机构、铣背切槽机构、上胶机构、上封机构、托打成型机构的调整,正确进行三面切书机规矩、裁切尺寸、千斤压力调整。胶订联动机完成配页、胶订、裁切三大机组的校样调整后,需在 10000 本/小时速度下联线完成无线胶订产品 100 本的生产作业,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。
(2) 模块二:装订工艺的鉴别(10 分钟,5 分)
技能要求:通过对骑马订、平装、精装等样品进行分析,辨别其工艺过程。
(3) 模块三:胶订成品质量弊病鉴别(10 分钟,10 分)
技能要求:通过胶订成品质量分析,能够找出成品中的质量缺陷。
(4) 模块四:排除故障(笔试)(20 分钟,15 分)
技能要求:根据提出的故障问题对故障分析思路正确,解决方法迅速有效。
2.学生组
(1) 模块一:胶订机操作(60 分钟,60 分)
技能要求:审读考核项目单(生产任务单),检查设备控制系统、上胶温度,检查工具是否齐全,正确完成胶订机书夹机构、铣背切槽机构、上胶机构、上封机构、托打成型机构的调整。胶订机完成校样调整后需在 1000 本/小时速度下完成无线胶订产品 20 本(4 帖)的生产作业,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。
(2) 模块二:装订工艺的鉴别(10 分钟,10 分)
技能要求:通过对骑马订、平装、精装等样品进行分析,辨别其工艺过程。
(3) 模块三:胶订成品质量弊病鉴别(10 分钟,10 分)
技能要求:通过胶订成品质量分析,能够找出成品中的质量缺陷。
(4) 模块四:排除故障(笔试)(20 分钟,20 分)
技能要求:根据提出的故障问题对故障分析思路正确,解决方法迅速有效。
三、成绩评定
(一)竞赛成绩由理论知识竞赛成绩和实际操作竞赛成绩两部分组成, 理论知识竞赛成绩占个人总成绩 30%,实际操作竞赛成绩占个人总成绩 70%,个人总成绩计算方式为:个人总成绩=理论知识竞赛得分×30%+实际操作竞赛得分×70%。
(二)理论知识竞赛试卷采用计算机阅卷,实际操作竞赛各模块记录表密封后,由评判委员会组织评分。
(三)本次大赛按照竞赛个人成绩决定大赛名次。总成绩相同者,以实际操作竞赛成绩高者为先,如实际操作竞赛成绩仍然相同,以实际操作竞赛时间短者为先,若仍不能分出先后,取相同名次。
(四)竞赛成绩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报组委会审核后统一公布,如有异 议,各赛区组委会可提出申请,由评判委员会予以核查反馈。